為了向 LADWP 客戶的禮貌,我們彙整了有用的提示和資源,以便遵守洛杉磯市的水管和水效率守則。加利福尼亞州和洛杉磯市各有兩種類型的代碼,適用於包括水管裝置和配件的建築項目:水管法規和綠色建築法規。

  • 加州水管法規、洛杉磯市水管法規及其修訂條例適用於安裝新裝置時所有新建建築物、加建和改造。
  • 加州綠色建築法規(CalGreen)、洛杉磯綠色建築法規和修訂條例也適用於新建建築物,但在應用於增建和改造時具有限的範圍。綠色代碼要求僅適用於增加或更改項目估值為 200,000 美元或更多時。
  • 洛杉磯市條例號184692、185198、172075、180822 及一部分 184248 條修訂《水管守則》的規定。第 184248 號條例的大部分修訂《綠色守則》的規定。當適用多個條例和條例,造成衝突的要求時,最嚴格的要求就是最嚴格的要求。這些守則和條例的清單可在參考部分中找到。

這些代碼及其解釋可能會有所變更。有關在洛杉磯市施工法規的應用有關的具體問題,請聯繫洛杉磯建築和安全部(LADBS)。訪問他們的網站了解更多詳細信息和完整的聯繫信息:

http://ladbs.org/LADBSWeb/public-home.jsf

 

    此處顯示的要求適用於 LADBS 分類為 R 租用人數的所有建築物,並在建築許可證上標明為此類建築物。此圖表顯示了根據本文件中列出的條例和條例在洛杉磯市新安裝的裝置的最大耗水率。「綠色代碼」特定的要求會列在 CalGreen 欄中。

    固定裝置

    住宅代碼費率

    卡爾格林

    淋浴頭 每分鐘 1.8 加侖(gpm)(每平方英寸 80 磅 [psi])必須列出 EPA 水感應器。 1.8 gpm(8-psi)必
    須列出 EPA 水感應器。
    浴室水龍頭 每分鐘 1.2 千分鐘(在 60 平方英寸下)  
    計量水龍頭 每週期 0.20 加侖安裝在公共
    區域的固定裝置。
     
    自閉式浴室水龍頭 0.5 gpm(60 psi)安裝在
    公共區域的固定裝置
     
    廚房水龍頭 1.8 gpm(60 psi)可
    能具有雙模式流量模式速率,允許暫時增加到 2.2 gpm,預設值為 1.8 gpm。
    1.5 gpm(60 psi)可
    能具有雙模式流量模式速率,允許暫時增加到 2.2 gpm,預設值為 1.5 gpm。
    必須列出 EPA 水感應器。
    廁所 1.28 gpf
    或雙沖洗,總有效沖洗總計 1.28 加侖。
    雙沖洗馬桶的有效沖水量是複合式,平均容量為兩次減少沖水和一次全沖洗。
     
    小便器 0.125 gpf
    混合小便器沒有調節的洗水率。
    必須列出 EPA 水感應器。
    洗碗機 必須符合能源之星® 評級。 不適用
    洗衣機 不適用 必須具有能源之星評級。
    灌溉 園景灌系統必須安裝基於天氣或土壤濕度的灌溉控制器。 不適用

     

    住宅用水量減少 20%(卡格林)

    根據條例第 184248 號訂立的第 99.04.303.4.1 條,要求新住宅樓宇的用水量減少 20%。此 20% 減少要求可以通過至少應用以下其中一種方法來滿足:

    • 上表所示的固定裝置的使用,包括指定為 CalGreen 的要求。
    • 經核准的效能計算,展示了 20% 的節省。此方法允許省略 CalGreen 固定裝置,只要達到 20% 的減少。
    • 使用城市分配回收 * 水供應建築物的水管設備。

    * 在此情況下,回收水是指已根據加利福尼亞水管道法規處理的已經過消毒的非飲用水。它有時也被稱為回收水或紫色管道水。

    當需要增加和改造項目以符合 CalGreen 條款時,表中顯示的裝置的使用將符合本節的 20% 減少指南。

    此處顯示的要求適用於根據建築許可證中標明的 LADBS 未被 LADBS 分類為 R 住宿的所有建築物。對綠色代碼的特定要求列在 CalGreen 欄中,以區分它們與標準水管條碼。

    夾具 非住宅代碼費率 卡爾格林
    淋浴頭 1.8 gpm(80 psi)
    除了為了健康和安全目的緊急淋浴除外。
    必須列出 EPA 水感應器。
    1.8 gpm
    除了為了健康和安全目的緊急淋浴除外。
    如果安裝多個淋浴頭為單一淋浴設計,所有噴頭的最大流量不得超過 2.0 gpm。
    必須列出 EPA 水感應器。
    自閉式浴室水龍頭 0.5 gpm(60 psi)
    安裝在公眾可訪問的區域。
    0.4 gpm(60 psi)
    安裝在公眾可訪問的區域。
    計量水龍頭 每週期 0.20 加侖安裝在可供公眾使用的區域  
    洗澡噴泉 每分鐘 1.8 轉/分鐘(在 60 平方英寸下) 不適用
    廚房水龍頭 1.8 gpm(在 60 psi 下)(可能具有雙模式流量模式,允許暫時增加到 2.2 gpm,預設值為 1.8 gpm) 1.5 gpm(60 psi)可
    能具有雙模式流量模式速率,允許暫時增加到 2.2 gpm,預設值為 1.5 gpm。
    商用預沖洗廚房水龍頭 每分鐘 1.6 千分鐘(在 60 平方英寸下)  
    廁所 1.28 gpf(或雙沖洗,有效沖洗為 1.28 加侖)。雙沖洗馬桶的有效沖水量是複合式,平均容量為兩次減少沖水和一次全沖洗。 必須列出 EPA 水感應器。
    小便器 0.125 gpf(或每次沖洗 1 升)混合式小便器沒有調節的洗滌率。  
    洗碗機 必須具有能源之星評級。 不適用
    洗衣機 不適用 必須具有能源之星評級。
    灌溉 必須為景觀灌溉系統提供天氣或土壤濕度的灌溉控制器。 不適用

     

    20% 非住宅用水量減少卡格林

    根據條例第 184248 號訂立的第 99.05.303.2 條,規定新建非住宅建築的用水量減少 20%。請至少應用下列其中一種方法來滿足本節:

    • 對於供水量為 2 英寸或以下的新建築物,請使用上表中的固定裝置,包括指定為 CalGreen 的要求。
    • 經核准的效能計算,展示了 20% 的節省。此方法允許省略 CalGreen 固定裝置,只要達到 20% 的減少。
    • 使用回收 * 水供應建築物的水管裝置。
    • 對符合 CalGreen 條款的現有非住宅建築物進行增加或改建,使用表中所示的裝置將滿足本節的要求。

    豁免

    • 其範圍僅包括更換裝置的項目不能滿足 20% 的計算節省。

    * 在此情況下,回收水是指已根據加利福尼亞水管道法規處理的已經過消毒的非飲用水。它有時也被稱為回收水或紫色管道水。

    該條例規定了一些新的管道和灌溉系統的裝置要求和施工方法。以下為本條例所訂明的規定概述。

    水管規範要求

    • 熱水輸送系統要求適用於所有新建築物和現有建築物的完整再配管:
      • 設定了 0.6 加侖的水量限制,可在排出熱水之前從裝置排出的水量限制。
      • 定義熱水循環系統和熱量追蹤的要求
      • 使用專用熱水器服務的住宅小型設計熱水管系統

    卡格林守則要求

    • 多戶住宅建築物的每個住宅單位需安裝水分計,最多三層樓和 50 個住宅單位(有關對水分表的擴展要求,亦請參閱 SB-7)。
    • 對於 500 平方英尺以上的景觀面積,對於高達 3 層的單戶和多戶住宅的園景區,需要獨立的水表或灌溉系統子計。這包括價值 200,000 美元或以上的建築改造,包括景觀。
    • 多戶住宅和商業建築物的外部水龍頭應鎖定,避免公眾使用。
    • 新建築施工時,需要灰水準備廢水管道系統,以分別收集灰水廢水和黑水廢物。分別收集灰水廢物的目的是促進未來的現場灰水再利用系統。
    • 當市區回收水配管位於物業線 200 英尺以內,則應使用回收水。建築物應使用回收水,用於廁所、小便器、陷阱底漆和加工水。
    • 條例新增的其他規定:
      • 戶外灌溉設計因素修訂為 ETAF 為 0.55,住宅用水平標準則為 0.45,對於非住宅的環境標準則為 0.45,而非住宅的 SLA 為 0.55。
      • 500 平方英尺以上的景觀區域需要基於天氣的灌溉控制器。
      • 新單人和複式住宅需要泳池蓋
      • 冷卻塔應以 6 次濃縮循環運作及/或 (視建築物的配置而定) 應使用 50% 非飲用水
      • 地下水可在現場收集並重複使用

    1988 年,洛杉磯市通過,並隨後修訂條例第 172075 號,要求在物業出售時,將高水用水管裝置改造為節水類型。加利福尼亞州於 2009 年制定了類似的法例 SB 407,該法例適用於該州的所有現有建築物。

    根據條例 172075,在洛杉磯市安裝的建築物出售時,會觸發更換不符合規定的裝置。根據條例視為不符合規定的裝置。172075 是每次沖水量超過 3.5 加侖的廁所,小便器每次沖洗額度超過 1.5 加侖,淋浴頭的額定值超過 2.5 加侖/分鐘。當物業出售時,所有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都應以根據現行守則所需的高效率夾具類型替換。

    根據 SB 407 和 CalGreen,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需要強制改造現有不符合規的水管裝置。SB 407 定義不符合規定的裝置為每次沖水量超過 1.6 加侖的廁所、每次沖洗額定值超過 1.0 加侖的小便器、淋浴頭的額定值超過 2.5 加侖每分鐘以及水龍頭的額定值超過 2.2 加侖/分鐘。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通常在 1995 年之前製造和安裝。這些要求的執行將由 LADBS 處理,並在發出任何類型工程的施工許可證時觸發,並將要求拆除和更換所有不符合規定的裝置。更換裝置必須是目前代碼強制的高效率類型。SB 407 進一步規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生效,單一家庭住宅樓宇及於 2019 年 1 月 1 日,對於所有其他類型的建築物,在出售物業時強制改造不符合規定的裝置,並在託管期間進行驗證。

    根據參議院第七條條例草案(2016),對於 2018 年 1 月 1 日後訂立的新供水服務生效,訂立了多戶住宅樓宇的個別水計量規定。根據 SB-7,多戶住宅樓宇的住宅單位需要獨立的水表或水分計,但用於低收入住房、宿舍、長期醫療設施、時間共享物業和長者住宅醫療設施的建築物除外。請檢閱條例草案的文本,了解根據本法例所採取的所有規定。

    • 2016 年加利福尼亞水管道法規,自 2017 年 1 月 1 日生效並修訂於 2018 年 7 月 1 日
    • 2016 年加利福尼亞綠色建築法規(卡格林),自 2017 年 1 月 1 日生效,並修訂後於 2018 年 7 月 1 日
    • 2017 年洛杉磯水管道法,2017 年 1 月 1 日生效
    • 2017 年洛杉磯綠色建築守則,自 2017 年 1 月 1 日生效
    • 洛杉磯市條例第 184248 號(題為《綠色建築法規修訂》、灰水系統、節約水措施),自 2016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
    • 洛杉磯市條例第 180822 號(標題為《水效益規定》),自 2009 年 12 月 1 日及 2010 年 10 月 1 日生效
    • 洛杉磯市條例第 172075 號(標題為轉售改裝),由 1988 年生效並修訂一九九八年。
    • 州參議院條例草案 SB 407(2009 年),自 2014 年 1 月 1 日生效
    • 州參議院條例草案 SB 7(2016 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生效